离婚时债务的处理需区分债务性质。
若为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法律规定,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清偿责任。共同债务通常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在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债务的分担方式,协商达成一致后写进离婚协议。若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若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如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且债权人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应由举债方自行承担,与另一方无关。
宁波清债公司认为,离婚时准确认定债务性质是合理处理债务的关键,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的同时遵循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