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债款归还需视情况而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款向债款人的爱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撑。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款用于婚后家庭一起生活的在外。
因而,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所负的债款归于个人债款,爱人不必归还。但是,如果是夫妻一起签名或夫妻一方过后认可的债款,或者一方婚前债款与婚后夫妻一起生活之间具有必定的因果关系,且婚前所欠债款的资金、财政现已转化为婚后夫妻一起财产或已成为婚后夫妻一起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婚前一方所欠个人债款即转为夫妻一起债款,应当由夫妻两边一起归还。对此,债权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